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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会组织专题调研座谈会简报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23-08-04     阅读次数:251

  成都市金牛区医药健康产业促进会诚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指导召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公告(征集意见稿)”专题调研会简报

  8月3日下午,成都市金牛区医药健康产业促进会诚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屈波处长一行,在成都市金牛区医药健康产业促进会指导召开关于“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公告(征集意见稿)”的专题调研会。促进会会长刘碧武、秘书长鄢红、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何璐璘及各企业代表共60多人参加。

  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何璐璘代表促进会对省局领导在我会组织调研指导表示感谢、对参会代表表示欢迎。

  首先,屈波处长对“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公告(征集意见稿)”出台政策背景和进行了详细解读。

  促进会各参会代表对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现代物流设施设备配置要求、第三方物流委托储存、运输监管、人员资质、首营资料等条款以及细则实施的过渡阶段要求展开了激烈深入地讨论和交流,提出了一些有利于行业发展操作性极强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屈波处长强调,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一是要提高站位,从全国层面、大市场建设角度和立法监管长远的定位上思考《实施细则》,提出有利于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二是要打破固有思维和地方保护,按照打造公正公平、开放发展、竞争有序的统一大市场秩序的思路考量《实施细则》。三是要坚持守正创新,把《实施细则》和紧抓成渝双经济圈机遇充分结合起来,将国家相关政策与企业自身发展相结合,将我省医药健康产业做大做强。四是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守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要求,各企业要再次逐条学习《实施细则》,认真研究,深入思考,提出科学合理、符合发展要求的意见建议,为我省《实施细则》更完善合理献计献策。